動 物 權 利 手 冊

第三部分:活體解剖


與動物有關的問題

86. 只有在必需的情況下才會作動物實驗?

在英國有約1萬8千種受許可的藥物,根據法律規定所有這些藥物都必須在動物身上做試驗。而根據世界健康組織(WHO)的報告,其中僅有約200種左右的藥物是我們所真正必需的,其餘的只是同一種藥品的變種,都是被大型制藥公司生產用於贏利的。

87. 活體解剖也使動物們受益?

每年活體解剖奪去了全世界1億隻動物的性命,他們中的許多都是被折磨致死的。誰也難以看出活體解剖是對動物有益的。

88. 那些動物是被麻醉了的?

在英國,對實驗室動物的試驗過程有60%-70%是在沒有使用麻醉劑的情況下進行的。

89. 痛苦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內?

典型的動物試驗包括:兔眼試驗--藥物被放進受拘禁的兔子眼睛內(兔子的眼睛不能產生足夠多的眼淚來衝走這些藥物);LD50(致命劑量)試驗––一組動物被餵以某種藥物直至他們中的50%被藥物所毒死。實驗室動物被賜予我們人類最痛苦的、最有傷害性的、和致命的疾病;在行為實驗中,他們被故意地施以心理重壓,他們被燒灼、燙傷、電擊、傷殘。在英國,對實驗室動物的試驗過程有60%-70%是在沒有使用麻醉劑的情況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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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The Manual of Anim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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