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 物 權 利 手 冊
第五部分:廣義上的討論
其他149. 人們應有做出選擇的自由?
每個人都有資格擁有他自己的觀點,但是思想的自由並不意味著行動的自由。你可以認定動物應該被殺、黑人應該被奴役、或婦女應該被打罵,但是這並不表示你有權把你的這些信念付諸行動。
自由是有前提條件的,你可以做你想做之事但是不能傷害到其他的生命。
150. 人們不該被灌輸這種思想?
所謂灌輸是指對他人強加某種思想但卻不接受任何的批評和責問。動物權利運動是由那些拒絕被灌輸的人們所組成的,這些能自由思考的人們善於責問和批評而且也不會害怕將他們所發現到的道理向眾人揭示。這才是真正的教導。
151. 你有去過屠宰場/狩獵場/活體解剖實驗室嗎?
如同你不一定要去親身經歷奴隸制度或戰爭,同樣地,你也不必要去親身體驗對動物的虐待才有資格來評判它。你只要知道這些現像確實存在就行了。
沒有一個人可親眼見證到這個世界的所有苦難,但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努力去終止這些苦難。
摘譯自ARRS動物權利資源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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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The Manual of Animal Rights》